关于云安区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加工中心(含电子商务冷链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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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8 11:03:17 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云安区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加工中心(含电子商务冷链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云环审〔2024〕9 号 | 2024年 2月 9日 | (略) (略) (略) | (略) 云安区石城镇迳心 (略) (略) -食品加工园区旁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生态环境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66-*
传 真: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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