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3〕507号
宝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审<宝山区上钢一厂排水系统雨水排水专业规划>的请示》(宝水建管〔2023〕17号)及规划文本(以下简称《雨水排水规划》)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
同意规划范围为上钢一厂排水系统,北至蕰藻浜,东至南泗塘,南至长江路-长江西路,西邻北杨铁路,服务面积4.11 平方公里。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和排水标准
同意上钢一厂排水系统采用强排模式和分流制排水体制,雨水排水系统重现期采用5年一遇,初期雨水截流标准为≥5毫米。
三、关于规划方案
雨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雨水排水规划》提出的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提标方案:通过新建排水系统,实现5年一遇排水标准。自铁力路呼兰路交叉口沿铁力路向北敷设DN4000雨水总管至规划雨水泵站前池。规划上钢一厂雨水泵站的规模为37.56 立方米/秒。泵站、调蓄池总用地约9400平方米,其中泵站用地约5800平方米。
控污方案:规划与上钢一厂雨水泵站合建初雨调蓄池,调蓄池用地约3600平方米,位于规划保留的油罐建筑物西侧。调蓄水量1.24万立方米,调蓄池规模1.36万立方米。初期雨水通过DN600专管就近接入系统内铁力路-呼兰路规划DN800-DN1000污水管道,利用该污水管道排放至江杨南路现状DN1000污水管道,最终进入合流一期干线。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按照《<宝山区上钢一厂排水系统雨水排水专业规划>专家评审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雨水排水规划》,与《宝山区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1-2035)》《吴淞创新城雨水排水规划》进行充分对接,确保规划方案充分落实区级雨水规划分配的达标建设指标要求。按照我局沪水务〔2021〕533号文要求,尽快开展上钢一厂初雨调蓄池建设。
(二)规划范围内仍有3.1平方公里左右尚未编制控详规划,待后续控规报批后,尚需做出适应性调整。本规划对已批复的《吴淞创新城雨水排水规划》中上钢一厂排水系统服务范围进行了调整,应与涉及到的江杨南排水系统调整做好衔接。
(三)请你局联合区规划资源部门,在本规划基础上,开展规划泵站、调蓄设施等用地专项规划编制,控制地下空间、主要管线管位,为排水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请你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略) 建设相关工作的衔接。
(四)请你局制定规划实施计划,落实排水设施建设,做好近远期衔接,并与泰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竹石连通管建设等重大项目做好对接,确保排水设施运行安全与监管效能。
特此通知。
(略) 水务局
2023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略) ,城投水务集团。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