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3〕505号
普陀区建管委:
你委《关于上报〈普陀区2023年南北厅水系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普建委〔2023〕4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加快建设普陀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改善南北厅水系水环境,清除河道淤积,消除护岸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原则同意你委上报的普陀区2023年南北厅水系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规划3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和设计方案。工程按现状河口实施,符合相关规划蓝线控制要求。主要工程内容为:整治河道5032米,疏浚土方24685立方米,新(改)建护岸1478.70米,布置曝气设备24套,种植斜坡绿化703平方米、水生植物19200.21平方米及景观工程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四、项目总投资2163.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99.56万元(含景观等工程费用590.25万元),独立费用258.87万元,预备费102.92万元,建设用地费1.80万元。资金渠道:基本工程投资1452. (略) 给予补贴,景观等工程投资708.92万元、建设用地费1.80万元由你区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建设的法人 (略) (略) 政水务管理中心。
六、请你委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用地事宜后开工实施,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普陀区财政局,普陀区发展改革委。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