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易事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24-05-20
根据中山易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坦洲 (略) 91号三楼,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07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易 (略) 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坦洲镇 |
建设单位 | 中山易 (略) |
项目概况 | 中山易 (略) 扩建项目项 (略) 坦洲 (略) 152号,中心位置;(东经113度28分18.854秒,北纬22度17分13.542秒)项目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扩建后项目主要从事LED车灯生产,年产LED车灯*件(LED车灯①*件、LED车灯②*件、LED车灯③*件、LED车灯④*件)。扩建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拟投资*元在原有厂房上进行扩建。扩建内容为在原厂区3栋一层部分原料仓库调整扩建清洗区域,3栋二层部分闲置地方设置为机加工车间,增加LED车灯类型,新增年产LED车灯*件(LED车灯③*件、LED车灯④*件)。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扩建项目涉及的生产工艺包括:机加工、清洗、手工组装、打包。机加工加入切削液,湿式作业。 1、大气污染物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水污染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生活污水,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1260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略) (略) 坦 (略) 集中处理。 ,项目东北侧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西南侧、西北侧、东南侧厂界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②一般固废:废普通包装材料(灯体(铝件素坯)③、电器配件A(已接好电源线)、电器配件B(已接好电源线)、洗洁精、灯体(表面处理好的铝件))、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固废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 ③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含油(机油、切削油)废抹布及废手套、沾有切削液的金属碎屑、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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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在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