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国有资产住建大厦一楼东侧房屋出租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实物资产信息披露公告
项目名称 | 四平市国有资产住建大厦一楼东侧房屋出租 | ||
项目编号 | 四公资产挂 [2023]06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年1月4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年1月18日 |
标的展示时 间、地点 | 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1月16日 11:00截止。(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16日 14:00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王慧 | 电话 | 0434-* |
报价时间 | 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6 日 | 交易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竞买登记表下载网址 | http://**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 http://**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王慧 | 电话 | 0434-* |
网络咨询联系人 | 郝工 | 电话 | * |
监管单位 | (略)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434-* |
交易组织单位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0434-* |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住建大厦一楼东侧房屋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出租,请予审核。本转出租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委托交易项目均不涉密;
5、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标的简况
资产描述 | 位于铁西区紫气大路与建国街交汇处。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 否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略) 正 (略)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局 | ¨A.核准 tB.备案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26日 | |||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 以下内容由出租方提供,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全依照出租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出租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标的简介 拟出租 (略) 建设大厦一楼东侧的房屋,共1处,按现状出租。共一层,无产权证,用途:用于办公,面积:220平方米,结构:混合结构。无抵押,此次出租房屋的出租面积约220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目前状态在用,可按期交付标的。出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一定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请各意向承租人在竞买前进行实地踏查,详细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一旦成交,不能撤销;即以成交价为首年租金,价格不再作调整。如成交后不能按时交纳尾款或签署租赁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出租的用途 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标的资产能否满足自身承租需求,承租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三)本次挂牌出租期限一年,承租方完成一年合同后有优先续约权利,续约时间为四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租金调整约定、标的交付期限 1.首年租金挂牌价详见明细表;2.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如续租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3.每年租金保持不变;4.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5.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五)招租方式及交易保证金。采用挂牌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交易保证金详见公告内容。 (六)承租条件 1. 承租方只能用于办公;2.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可破坏承重设计及公共设施,不得违反关于装修装饰的地方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承租方自行维修、装修房屋,所需费用自行承担。租期届满后,承租方无条件将标的交与出租方,出租方不另行承担任何费用;3.承租期间承租方所需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聘用,承租方及承租方所聘人员与出租方无劳动合同关系。受聘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4.承租期间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保证经营的合法性并接受工商、税务、卫生、物价、治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5.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转让、入股或抵押。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6.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七)税费问题约定 1.以交接日期为准,出租方负责结清此前的水、电、供暖、燃气等费用。交接之后,承租方负责承担租赁期内电费。2.承租方负责承担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 (略) 房地产租赁管理办公室收取的租赁费等各项税费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及连带责任。3.承租期内,承租方负责标的的维护、维修,费用自理。 (八)期满后的处置 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收回标的,承租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由其在15日内自行拆走,逾期没有拆走的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 (九)违约责任 成交后承租方如未按期签署租赁合同或未按期交纳成交价款,均构成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扣除。 (十)该项目出租挂牌价格为55万元,竞买保证金额为16.5万元,竞买人需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上。 (十一)申请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科领取交易文件(咨询电话0434-*),并提交报价申请。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4日 |
三、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略) 铁西区南湖大路南河大桥 |
法定代表人 | 刘中文 | |
赋码机关 | (略)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四、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 (一)竞买人必须第一时间填写竞买保证金登记表,登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下载专区),填写后扫描(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63.com。 (二)有意竞拍者于2024年1月16日14:00前(以资金到账为准,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将竞买保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三)该项目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报价周期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1月16日11:00截止。(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成交价款账户信息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账号 | |
1 | 四平市国有资产住建大厦一楼东侧房屋出租 |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略) 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平分社 行号:4022?4300?2901 账号:0730?1070?2101?5200?0005?08 交纳保证金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 ||
交纳保证金 | t 是 ¨ 否 | |||
竞买保证金交纳金额 | 标的竞买保证金:***万*仟万元整(¥*.00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16日14点前(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交纳方式 | 不接受ATM机存款,只接受对公转账。 | |||
保证事项 | 1.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买受人提交受让申请、竞拍、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买受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买受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买受人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买受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D.买受人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E.意向买受人或买受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买受人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
保证金设定 | 处置方法 | 1. 意向买受人被确定为买受人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 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买受人所交纳的款项在买受人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若因特殊原因可能会顺延)。 3.意向买受人或买受人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