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应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村(居)数调查统计的通知》(闽农地联[2017]2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村(居)数调查统计工作的补充通知》(闽农地联[2017]4号文),经所在村申请、乡(镇)、 (略) 门审核同意,现将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涉及申请“无地”可确的3个乡 (略) 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 日至 * 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联系电话: ***
1、本次申请“无地”可确的有:浔中镇石山村第8、10、11、12村民小组、后所村第2村民小组、凤洋村第1、3、4村民小组;三班镇奎斗村第10、11、15居民小组。
2、变更申请“无地”可确的有:龙浔镇英山村第3、7、8、9、10村民小组、浔中镇凤洋村第2村民小组,原申请“确权确股不确地”;浔中镇浔中村第5、14、15村民小组,原申请“暂缓”确权,现提出变更申请“无地”可确。
(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 (略)
(略) (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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