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兴业新型砖厂:
你公司报来《关于对会昌县兴业新型砖厂年产6200万块页岩标砖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节能报告收悉,经专家组对《项目节能报告》评审,及审查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建设地点: (略) 会昌 (略) 原厂区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耗能设备:为拓宽原料渠道,同时实现固废的资源化利用,缓解当下较为严峻的固废处置出路问题,拟在现有制砖原料结构基础上,调整原料工业配方,协同处置废弃渣土、建筑垃圾、矿山弃土(不含重金属)等一般固废,减少原料中页岩的消耗量,实现资源的回收利用。本次技改在现有生产线上进行技术改造,将现有的2条断面2.4m隧道窑升级改造成一条断面4.8m隧道窑;其他原料搅拌、成型、焙烧等生产系统,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等辅助工程均依托现有已经建成的设施。技改后本项目年产6200万块页岩标砖,产能不变。
本项目耗能设备主要有5米厢式供料机、5米滚筒筛、川弓粉碎机、鄂式粉碎机、4.5米双轴搅拌机、6米链板式供料机、欧帕自动码坯机、自动切条机、功力双级真空挤砖机组、全钢真空挤出制砖机、窑体液压顶车、18级离心风机、摆渡车等。
四、项目主要耗能工序
本项目采用国内先进、成熟的真空挤出和一次码烧的生产工艺;主要耗能部分为生产工序耗能、照明系统耗能和高压供配电变压器变配电损耗,电力电缆的电能损耗。
五、项目主要能源消耗:本项目主要能源种类为电力、柴油、煤矸石、薪柴。项目年能源消耗折算成标煤为4440.29/4792.85吨标煤(当量值/等价值),其中:年耗电222.01万千瓦时,折标煤272.85/625.41吨标煤(当量值/等价值);年耗薪柴24吨,折标煤13.7吨标煤;年耗煤矸石20088吨,折标煤4021.62吨;年耗柴油90.67吨,折标煤132.12吨。与技术改造前相比,年减少电力消耗21.03万千瓦时、煤矸石3592吨,年增加薪柴消耗4吨、柴油10.67吨;年减少综合能耗当量值727.13吨标煤,等价值760.52吨标煤。
六、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主要工艺技术和设备选型没有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工艺选择和设备选型优选先进节能工艺和节能设备,基本符合合理用能要求。
七、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项目设计、建设单位依据本批复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
八、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交变更申请。
九、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十、项目竣工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本批复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 (略) 自主开展,并对验收内容、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完成节能验收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会昌县发改委、会昌县工信局报送节能验收情况存档备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