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1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1日-2022年9月27日。通讯地址: (略) (略) 33号,邮编*电话:099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玛湖283、MHHW*井勘探项目 | 白碱滩区 | (略) 开发公司(公建公司) | 新疆天合 (略) | 拟建项目位于白碱滩区,为新区块勘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部署2口勘探井(玛湖283 井,MHHW* 井),钻井总进尺9756m,2口勘探井均为水平井采用三开井身结构,完钻后试油,获取相关技术参数。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 *元。 | 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生活污水排至生活营地临时防渗收集池,完工后由吸污车集中清运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井下作业废水经专用储罐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车81#集中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有关标准后回注地层;伴生气经液气分离后通过放散管燃烧后放空,符合《*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中规定的其他排放控制要求。 本项目钻井采用水基钻井液,钻井废水、钻井泥浆与钻井岩屑经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固相进专用方罐,由岩屑处置单位拉运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后综合利用。 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井场内的柴油罐区、发电机房、材料堆场、水基钻井岩屑储罐区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采用HDPE防渗膜进行防渗,其渗透系数不低于1×10 -7cm/s;废防渗膜等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 无 |
2 | 克拉玛依油田玛湖8井区二叠系上乌尔禾组油藏克843等评价井工程 | 白碱滩区 | (略) 开发公司(公建公司) |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 拟建项目位 (略) 白碱滩区,为新区块勘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部署2口评价井(克843井和克844井),钻井总进尺6578m,均采用三开水平井井身结构。完钻后试油,获取相关技术参数。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伴生气排放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井场试油废水排至专用储罐储存,最终由罐车拉运至51#联合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排至生活营地内设置的临时生活污水储集防渗池(50m3),最终清运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钻井岩屑全部进入不落地系统,水基岩屑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可用于油区井场、道路铺设;油基钻井液及岩屑经不落地系统处理实现固液分离,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固相采用专用方罐收集,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结束后产生的沾油废防渗材料,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落实防渗措施,井场内的试油废水储罐、采出物储罐、材料堆场、柴油罐底部、岩屑方罐底部、泥浆不落地装置区均铺设HDPE防渗膜,防渗系数不低于1×10-10cm/s。 | 无 |
3 | (略) (略) 迁建项目 | 克拉玛依区 | (略) (略) |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 一、本项目位 (略) 克拉玛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东。项目总占地面积*.49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包含2套混凝土搅拌装置),全密闭式料场(5400m2),10个粉料筒仓(4个粉煤灰筒仓,6个水泥仓,规格均为300t/个),新建设备保养间(357.81m2,包含20m2危废暂存间),综合楼等以及配套设施。主要生产工艺为:水泥、砂石、粉煤灰、外加剂、水等原料经计量、搅拌、检验合格后运输。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作业面,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文明施工减小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分类及时清理,施工结束后平整场地。 (二)落实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共设置2条生产线,每条线均设置2个粉煤灰仓和3个水泥仓,每个筒仓顶部呼吸孔安装脉冲布袋除尘器,运营期2条生产线同时运行,每条线只有单个水泥仓和筒仓运行,其余的水泥仓和筒仓仅存储。筒仓呼吸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排气筒DA001、DA002、粉煤灰筒仓排气筒DA003、DA004);2条物料输送线均配备除尘器,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5、DA006);2台搅拌机均设置脉冲袋式除尘器,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23.2m排气筒排放(DA007、DA008);搅拌站和料场封闭,供料过程全封闭,厂区定期洒水抑尘,控制无组织排放。厂区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搅拌机冲洗废水,通过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水进入污水罐(100m3)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 (略) 进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砂石分离机分离的砂石和沉淀池沉渣、废润滑油及润滑油包装空桶、生活垃圾等。除尘器收集粉尘、砂石分离机分离的砂石和污水罐沉渣回用生产;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和润滑油包装空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转移运输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用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