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我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1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2024年,省、市农业农村部门下达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50人(经营管理型),培训内容为农业政策法规、粮油生产、农机驾驶等,确保每位学员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培训分1个班,采取集中授课与实地观摩相结合方式,培训总课时不低于56课时,45分钟/课时,一天不超过8课时。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具备专职管理人员(2人以上)、固定的办公场所、相对固定的专兼职教师队(略)及相应的教学场地和设备设施,并提供能满足教学的实习实训基地;
(二)具有较强的农民培训组织能力和丰富的农民培训经验;
(三)自愿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监管下承担培训任务;
(四)内部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使用培训资金。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于2024年10月28日17:30前向县 (略) 提交申报书。申报书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培训资质证明、机构简介、培训管理制度,对照《2024年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江西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管理办法》编制本次培训的具体方案,明确培训详细安排(培训时间、地点、教材、课程)、师资力量等。
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至石城县琴江 (略) 251号 (略) 202室,联系人:赖发升(略)。
四、遴选流程
(一)提交申报材料。具备上述遴选条件,且具备完成培训任务能力、有意愿承接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申报时间内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到石城县 (略) 科教信息股(202办公室),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专业评审。石城县 (略) 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查阅资料,分项打分,择优遴选培训机构。
(三)上会讨论及公示。将评审结果提交石城县 (略) 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最终结果在石城县 (略) 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石城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