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
(略) (略) (略) 于2024年10月24日裁定受理了江苏 (略) 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4)苏1203破申53号】,并于同年10月30日指定江苏运泰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现未能接管到江苏 (略) 印章、营业执照、财务账册、合同等任何资料,亦未接管到任何资产。
管理人成立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管理法》和相关法律规定, (略) 的监督指导下,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法定职责,开展债务人的清算相关工作,管理人查询了仲裁及执行情况,由于不掌握相关职工名册,管理人依法张贴了征集职工债权线索通告, (略) 上发布相应通告,截止公示之日,未发现职工债权线索,故管理人依法确认职工债权为无。
现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将职工债权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4年12月8日止。职工如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进行复核、答复,如不服可以在收到复核通知书十五 (略) (略) (略) 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审核结果等载明内容无异议。职工债权分配时间、数额及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公示
江苏 (略) 管理人
二0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医 (略) (略) 99号华润国际置地星座2701室
联系人:周网龙 邮编:*
联系电话:*(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