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关于昌图县城区
橡胶坝管理、保护范围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橡胶坝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其防洪及兴利功能,确保橡胶坝运行安全,推进建立起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橡胶坝管理保护责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略) 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昌图县水利局委托朝阳华盛水利 (略) ,编制完成了《昌图县城区橡胶坝管理划定方案》,《方案》通过了专家组审查、相关部门会签, (略) 水利厅技术审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橡胶坝概况
昌图县城区段橡胶坝工程位于马仲河流域内,修建于2009年,共6座,坝高有1.8m和2.0m两种高度,均为气坝。
二、管理及保护范围
(一)管理范围
工程管理范围:昌图县城区橡胶坝属于中型橡胶坝,工程管理线依据历史确权划界成果划定,首先对昌图县城区橡胶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地形图矢量化,根据昌图县城区橡胶坝历史划界成果以及橡胶坝管理人员现场对实际管理范围指定,技术人员实地测量。上下游边界以外的宽度为单侧100m,两侧边界以外的宽度为单侧35m,管理范围线形成封闭图形。
工程管理范围共计6处,管理范围面积:16.43公顷。
(二)保护范围
工程保护范围:昌图县城区橡胶坝属于中型橡胶坝,工程管理线依据历史确权划界成果划定,首先对昌图县城区橡胶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地形图矢量化,根据昌图县城区橡胶坝历史划界成果以及橡胶坝管理人员现场对实际管理范围指定,技术人员实地测量。上下游边界以外的宽度为单侧150m,两侧边界以外的宽度为单侧100m,保护范围线形成封闭图形。
工程保护范围共计6处,保护范围38.70公顷。
三、界桩设置
按照管理范围线埋设界桩的有关要求,在橡胶坝管理线相关敏感位置埋设大理石界桩24个,编号为:X001--X024。
四、管理要求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橡胶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橡胶坝安全的活动,以及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禁止在橡胶坝的集水区域内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橡胶坝淤积的活动。禁止在库区内围垦和进行采石、取土等危及山体的活动;
(二)禁止损毁水工建筑物及防汛水文、照明、交通、消防设施、管理线界桩、警示或公告牌等;
橡胶坝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橡胶坝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上述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橡胶坝主管部门,由橡胶坝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24-*(昌图县水利局)
附件:1、城区橡胶坝划定平面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