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奥特弗 (略) 年产 450 万平方汽车内饰材料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
地址:郎溪县政务服 (略)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安徽奥特弗 (略) 年产 450 万平方汽车内饰材料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郎溪县梅渚镇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安徽奥特弗 (略)
环评单位:安徽水风清 (略)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奥特弗 (略) 拟新增投资*元实施“年产 450 万平方汽车内饰材料技改项目”,项目为技改性质,不新增用地,在原厂房东南位置新增火焰复合机、 (略) 带复合机、除味机、分卷机及其公辅设施,部分公辅设施依托现有工程,技改项目规模为年产450 万平方汽车内饰材料。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建设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冷却废水和喷淋塔用水。项目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汇入厂排口,通 (略) 进入梅渚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至梅溧河;食堂废水经厂区隔油池处理后汇入厂排口,通 (略) 进入梅渚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至梅溧河;本项目火焰复合机配套自带冷却装置,用于冷却设备辊,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企业新建一座三级沉淀池处理喷淋塔废水,处理后的喷淋塔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复合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贴胶废气、除味废气、挤出废气经多个集气罩收集后经同一套喷淋塔+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 15 米高 DA001 排气筒排放。
现有建设工程熟化、发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同一套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两股尾气合并经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投产后,各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在厂房设计布局时,将主要噪声源布置在厂房中央,增大主要声源与边界的距离,同时可做成封闭式围护结构,充分利用墙壁的作用,使噪声受到不同程度的隔绝和吸收。项目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大型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器,或进行单独隔间设置。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及裁断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颗粒物和废丝,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胶桶、废活性炭和废机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有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意见函、项目投资协议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