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在原运行设备上进行相应元件更换,如果采用其他单位设备将影响原设备安全要求及难以与原厂设备匹配,需向原厂家( (略) )采购,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29日,为期5天。如对本次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限期内把异议及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63cn.com。期限内没收到异议或已将异议问题澄清,则2023年10月17日开始按本次公示内容执行。
采购联系人:孙工
地址: (略) 清城区高新开发区二号区诚创生产基地
电话:*
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清远 (略)
联系电话:0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