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江源区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
江源发改审批〔2023〕44号
(略)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 (略) 江源区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抚松县 (略) 出具的《 (略) 江源区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经研究,该项目实施可以进 (略) 交通条件。原 (略) 江源区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江源区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1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略) (略) 。
三、建设地点
(略) 江源区城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道路全长2603米,新建机动车道52060m2 ,人行道方砖面积为15618m2,边石长度为5206m,绿化带面积 *m2,路灯 132 盏。
五、建设期限
2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667.61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略)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略)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略)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略)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POS}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7日
(此文主动公开)
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7日印发 |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江源区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道路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市政工程 | √ | √ | √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监理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见说明:核准 {POS} 审批部门盖章 2023 年 10月27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 “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