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16年 (略) (略) 分公司广告宣传品零星制作及展示路演活动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G831-XJHS-ZB- *** ),招标人为 (略) (略) 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 (略) 人自筹, (略) 条件, (略) 。
1. (略) 范围
1.1服务地点: (略) ;
1.2项目完成时间:自接到招标方需求委托后,按招标方具体要求完成;
1.3预算金额:20万元;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5招标范围:2016年 (略) (略) 分公司广告宣传品零星制作及展示路演活动采购,包括零星广告宣传品的制作、运送、安装及售后维修、 (略) 、展示演示、产品发布会等服务;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包含广告业的设计、制作,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1.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2.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 (略) 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的服务经验,要求提供 * 日至今全国范围内类似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合同须包括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原件备查)。
2.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 (略) 资信和商业信誉,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
2.5其他要求:
2.5.1投标人信誉良好,无涉及违法、 (略) 为,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略) 代理服务的;
(3) (略) 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4) (略) 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6)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 (略) 项目投标;
(10)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于 * 日至 * 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时间,下同),在 (略) 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 (略) 3号楼408室持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 (略) 区黄河路304号达兴商务大厦B座10层104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保证金:3000元
5.2除上 (略) 不会 (略) 站、 (略) ,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3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分公司
联 系 人: 范经理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 (略) 乌市经济开发区中亚南路20 (略) 3号楼408室
联 系 人1: 张女士 电话: ***
联 系 人2: 晏先生 电话: ***
电子 邮 箱: * 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