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西华县 (略) 年修建30艘新能源散货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09月21日-2023年09月27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长平路与中华路交叉口路东西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华县 (略) 年修建30艘新能源散货船建设项目 | (略) 西华县叶埠口乡新庄行政村南500米 | 西华县 (略) | 河南 (略) | 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占地面积19293.13m2(堤内),占用水域岸线长度200m,主要建设1000吨级船台3座,以及料场、加工中心、原料加工车间、临时休息室、仓库等,以新能源电池为船用动力,采用分段建造的方式,建成后年加工30艘新能源散货船。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轮胎清洗废水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清掏作为周围农田绿肥不外排;轮胎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重复使用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轮胎清洗水和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轮胎清洗废水。厂区仅设置临时休息室,不设置卫生间,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公共卫生间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由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物料运输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轮胎清洗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动力机械尾气。施工扬尘采取设置围挡、施工道路硬化、加强洒水、清扫、施工车辆封闭、出入车辆冲洗、湿法作业、物料堆放覆盖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施工车辆尾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且为间歇性排放,通过采取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防止非正常运行造成尾气超标排放等措施后,施工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颗粒物,经移动式焊烟收集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在采取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中午和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靠近敏感点处设置隔声屏障,运输车辆经过敏感区域时限速、禁鸣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剪边机、折弯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购置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合理布局、加强维护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四周场界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措施可行。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弃土、建筑垃圾运至当地建筑垃圾指定存放处存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边角料、废焊材、焊渣、焊接烟尘净化器收尘、废液压油和职工生活垃圾。项目在原料加工过程中产生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焊接过程产生的废焊材、焊渣以及焊接烟尘净化器过滤的焊接烟尘,属于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后外售;废液压油属于危废,不在厂区暂存,更换后由有资质单位直接通过专用车辆运走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措施可行。 | 建设单位在网站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公众未提出建议及意见。同时建设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