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岗镇圩街环卫作业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广东宏栢 (略) 发布时间:2024-08-05 15:12:28
采购计划编号:*-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HB-2024-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丽岗镇圩街环卫作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第一点:原: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第二点需求项目概况,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更正为:合同分包:允许合同分包
更正第二点: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丽岗镇圩街环卫作业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更正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丽岗镇圩街环卫作业项目): 本采购包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且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不少于40.0%。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分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若进行分包,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进行分包,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 ①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④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⑤上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更正第三点:原:第四章第三节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第8点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更正为:本采购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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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丽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丽 (略) 2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栢 (略)
地址: (略) (略) 鉴江区金豪花园钟准房屋二楼
联系方式: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志林
电话:0668-*
广东宏栢 (略)
2024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