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第2标段
更正公告
第一部分 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1.关于招标文件对社保的要求中,投标人员社 (略) 的是否可行?
答:不允许。
2.第六章技术服务标准及要求,4.2节人员要求中,建设期第三方监测与质保期运 (略) 于两个阶段,人员是否可共用?
答:可以共用,提供的人员必须满足“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里“4.2.2 质保期运营监测”中关于人员的相关要求。
3.第六章技术服务标准及要求,6.4.5节地面标高测量中,运营前对2号线左线、右线隧道轴线上方地面标高进行测量,表述是否有误?
答:调整为“运营前对4号线左线、右线隧道轴线上方地面标高进行测量。”
4.可否提供设计相关CAD图纸?
答:CAD矢量图纸为涉密资料,无法提供。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组 (略) 。
答:可以,缴纳社保的分公司须为非独立法人。
招标文件与本次招标补充文件有冲突的,以本次招标补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与本次招标补充文件没有冲突的,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略) (略)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