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金银川镇一团HZS-120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银川镇一团HZS-120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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