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浙江之源 (略) 编制了《 (略) 铅山县陈坊翁溪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规定,现对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2日)。如对本次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日期前联系铅山县自然资源局矿保股反馈意见。
联系人:陈文宇
联系方式:0793-*
地址:铅山县自然资源局4楼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
附件:1. (略) 铅山县翁溪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正文
2.矿业权评估师及评估机构承诺书
3.主要参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