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 (略) 万寿菊颗粒生产线及设备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铳卡农场二大队
建设单位:砚山县 (略)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湖南玛 (略)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将原有万寿菊颗粒生产线扩建至原有项目场址东侧(原木材加工厂),扩建后厂区包括:热风炉区、压滤设备区、烘干筒区、旋风收集区、制粒区、喷淋除臭设备区、废水收集区及污水管道;其他配套工程依托原有项目(原有生产线作为备用设备保留)。总用地面积为2500m2,建筑面积2500m2,1层钢架大棚,扩建完成后年加工*吨万寿菊发酵花。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元,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56.*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8.77%。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及结论分析(文本摘要)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气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作业扬尘及粉尘、运输车辆扬尘、运输及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尾气。
(1)场地扬尘及粉尘
根据现场勘察,在该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空气敏感目标,项目施工期无组织粉尘、扬尘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为了进一步减小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环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①工地周边100%围挡: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施工区域四周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②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严禁焚烧垃圾,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③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④施工废土石场内地平衡,不向外运输、倾倒废土石,避免废土石运输过程扬尘。
(2)运输扬尘
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防治运输扬尘:
①定时对施工区 (略) 面进行洒水降尘,减小扬尘污染。
②及时清扫施工区 (略) 面, (略) 面清洁。
③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减少抛洒,车辆进出项目区时限速行驶。
④规范车辆装载方式, (略) 泄漏现象。
⑤项目施工运输易撒漏物质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式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 (略) ;车辆进出、装卸施工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 (略) 优先进行硬化。
(3)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废气
项目施工期载重汽车、柴油动力机械等燃油机械会有一定的废气排放,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一氧化碳、二氧化氮、总烃。由于施工机械多为柴油机械,单车排放系数较大,产生的废气均属无组织排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采用环保型,节能型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且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项目施工量不大,则产生的废气量少,经自然扩散稀释后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施工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及地表雨水。
①依托原有项目公厕,施工人员粪便污水进入原有项目区公厕,最终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②设置临时沉淀池,洗手、洗脸等洗漱产生的清洁废水进入沉淀池做沉淀处理,回用于施工过程用水和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2)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机械冲洗废水及地表雨水径流。环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①项目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SS,针对施工废水,环评要求在项目区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用水和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②水泥、黄砂、石灰等原材料应适量堆放,尽量减少存放时间,堆放材料时尽量分类集中堆放,且雨天覆盖篷布;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双塘子水库。
③项目施工期处于非雨季,防止突发降雨,最好用塑料篷布覆盖混凝土搅拌区域,以减少地表径流中泥沙含量。
④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施工现场排放的废水,在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
⑤对于施工过程用水,需做到定点定量、专人负责,减少不必要的废水产生。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作业过程中机械噪声,后者为间歇性噪声。为了减小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采取以下措施:
①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以此降低磨擦,减小噪声强度。
②固定机械设备设置隔声操作棚;必要时应设置临时声屏障。
③有步骤安排推土机、装载机和挖掘机作业在短期内完成,以把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④合理安排工人施工时间,时间应控制在06:00~12:00和14:30~22:00时间段范围内,避开人群休息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即昼间12:00~14:30,夜间22:00~次日7:00禁止施工。
⑤禁止鸣笛,减速行驶等措施;装载车辆运输时间避开交通高峰期。
⑥设备安装于车间内进行,减少突发噪声。
4、施工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垃圾主要来自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产生的生活垃圾,针对施工期具体废物产生情况,环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石块、碎砖、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有资质的废品收购站, (略) 政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合理处置。
②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场地食宿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在施工场地出口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定期清运至双龙营镇垃圾堆放点堆放处置。
③施工期开挖土石方量不大,全部回填于厂区,开挖出土石方临时堆放应采取雨布覆盖,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④施工单位开工前,应当与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⑤对于施工过程中建筑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如不及时清运处理,则会腐烂变质滋生蚊虫苍蝇,产生恶臭并传播疾病,从而对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因此,要求施工期间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堆放和丢弃生活垃圾,严禁乱堆乱扔,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热风炉废气、烘干筒废气、堆场无组织粉尘、食堂油烟废气、汽车尾气及化粪池异味、异味等。
(1)热风炉废气
本项目热风炉使用的燃料为生物质颗粒燃料,采用“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对其进行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达标排放。
(2)烘干筒废气
烘干废气通过引风机引至“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达标排放。
(3)堆场无组织粉尘
项目设有约20m2生物质颗粒储存库及20m2灰渣场,生物质颗粒储存库和灰渣场均为库房,三边围挡,无组织粉尘产生量较小,粉尘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食堂油烟
本项目建成运行后,不新增劳动定员,依托原有项目公用工程,因此食堂油烟废气对环境影响很小。
(5)汽车尾气及化粪池异味
在项目运行期间会有汽车尾气及化粪池臭气产生,但产生量少,且为间歇性排放,只要注意汽车进出时尽量减少无谓发动和定期清理化粪池,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6)异味
在烘干过程中,烘干筒废气会带有万寿菊发酵后异味,烘干废气通过引风机引至“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其异味经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项目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清污分流制,原厂区雨水系统保持不变;扩建的万寿菊颗粒生产车间雨水通过屋面雨水系统收集,经雨水管道排 (略) 雨水沟。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即发酵花储存和压滤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中厨房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余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废水经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每个生产季更换1次,更换废水排入污水站处理。全厂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中旱地标准,排入废水暂存池收集,用于旱地灌溉。
3、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产生噪声主要为鼓风机(热风炉)、压滤机、烘干筒、旋风分离器、输送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无影响。
为了减小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业主还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鼓风机、引风机等设备选用装配质量好、低噪声设备,风机配套外壳,管道接口柔性连接。
(2)所有设备均布置于室内,设备尽可能靠西侧布置,东侧、北侧尽可能不开窗,不设出入口。
(3)加强设备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转状态。
(4)加强对厂区出入车辆的管理,在出入口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和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生产固废(主要为花泥、热风炉产生的灰渣、喷淋系统循环沉淀池污泥、包装废物、废活性炭和废矿物油类)以及生活垃圾等。
(1)花泥
万寿菊花压榨过程产生的渗滤液含有少量花泥,根据项目物料平衡分析,花泥产生量为500t/a,本项目产生的花泥在废水收集池中沉淀,打捞后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不外排。
(2)热风炉灰渣
本次扩建万寿菊加工总规模不变,生产季调整为100天左右,总生物质颗粒燃料量基本不变,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热风炉灰渣产生量在24~40t/a(生产季)。热风炉灰渣清扫后暂存于灰渣场(TS001,20m2)。生物质颗粒燃料的灰渣收集后,堆放于灰渣场定期由农户清运用作农田土壤改良。
(3)喷淋系统循环沉淀池污泥
本项目采用“喷淋塔+除雾+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生产过程热风炉和烘干筒废气,喷淋去除的颗粒物等在循环沉淀池中沉淀。根据物料衡算,经过除尘后产生沉淀池污泥约为25.0t/a,定期清理统一收集清运至砚山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4)包装废物
根据原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废弃包装材料主要为塑料编织袋,年产生量约为0.9t/a,经收集后统一外卖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不外排。
(5)污水处理系统污泥
根据原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污泥产生量约3t/a,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风干后清运至砚山县垃圾填埋场处置。
项目办公生活区设置1个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产生少量化粪池污泥,每年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6)职工生活垃圾
项目为季节性生产项目,生产期间约20名员工在厂区食宿。本项目生产季为10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20kg/d、2.0t/a;非生产季守厂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kg/d、0.53t/a。全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53t/a。生活垃圾主要为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在项目区内分类,送入垃圾收集桶中,定期清运至铳卡村生活垃圾收集点。
(7)危险废物
①废活性炭
项目设有1套“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系统,在营运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弃活性炭,本项目活性炭主要是吸附万素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每个生产季更换1次,每次更换量5m3。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中HW49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39-49,废气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分区贮存于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TS002,12m2)内。根据原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委托红河州现代 (略) 清运处置。
②废矿物油类
在机械设备维护及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废润滑油,属于废矿物油类(HW08)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小,约为0.1t/a,集中收集后分区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TS002)内。根据原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委托红河州现代 (略) 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或者通过资源化利用,或按国家规定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100%,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161、社区医疗、医院、血站、急救中心等其他卫生机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不敏感”,可不开展地下水评价。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农产品初加工活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附录A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可知,项目行业类别属表A.1中其他行业,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V类,可不开展土壤环境评价工作。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中防渗分区的要求,将厂区划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方案。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存在环境风险的装置有热风炉、废气处理系统,产生风险物质为生物质颗粒、废气、废活性炭和废矿物油类,风险类别为火灾。
本项目建设后对环境产生污染的风险主要表现有热风炉、废气处理系统,产生风险物质为生物质颗粒、废气、废活性炭和废矿物油类引起的相关环境污染事故,通过采取具体的措施后,可在较大程度上避免风险的产生,同时项目建设方针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可在较短时间内控制风险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因此,项目方在项目运行阶段应充分考虑风险的发生及处理措施、方案,可降低风险发生概率,缓解风险发生产生的影响,项目风险影响总体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经审查,项目文本编制基本规范,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分析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空间管控及生态环境准入有关要求,拟决定给予项目环评文本同意批复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