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 *** 16:04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成都 (略) (略)
项目名称:成都 (略) (略)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 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县级以上人 (略) 政部门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 (略) (略) 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检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年修订版)》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 (略) 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 (略) 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二)强制检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计量授权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 (略) (略) 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 (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 (略) 定点定期检定。
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各级质 (略) 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质 (略) 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
根据《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计量授权是指县级以上人 (略) 政部门,依法 (略) 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执行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三)选择成都市计 (略) 承担我区计量强制检定任务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 (略) (略) 政市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 (略) 属或者授权的计量 (略) 强制检定任务。
* 年,成都市对各市县级计量检定机构与市级计量检定机构实施整合, (略) 属计量检定机构编制已并入成都市计 (略) ,新都区人民政府不再设置下属的计量检定机构;同时, (略) 门或单位的专业性或市域性计量检定机构按《计量授权管理办法》规定,向成都 (略) (略) 申请授权作为新都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因此,新都区人民政府既无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 (略) 政部门依法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 (略) 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按照《成都市质 (略) (略) (略)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职责做好经费保障的通知》(成质监发〔 * 〕41号)规定:成都市计 (略) (略) 市级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
(略) 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情况下,新都区的强制检定工作应交成都市计 (略) (略) 。
(四)单一来源方式的合法性分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 (略) 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 (略) 采购。”可以确定,在目前的情况下,指定成都市计 (略) 作为我区强制检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有法律支撑的。
(略) 述,为避免与涉及强制检定的系列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本项目只能由成都市计 (略) 来承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成都市计 (略)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 * 号
三、公示期限
* 年2月22日至 * 年2月2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敖老师
联系地址:成都市新都区东环路5巷7号
联系电话: ***
2. (略) 门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地址:成都市新都 (略) 7楼
联系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