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 (略) 反恐怖装备采购项目, (略) (略) 门批准。审批编号为:宛财采购583号,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 (略) , (略) (略) , (略) 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名称: (略) 反恐怖装备采购项目
三、主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标段: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略) 设备 |
套 |
1 |
二标段: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反猫眼观察镜 |
个 |
2 |
2 |
数据分析工作平台 |
台 |
4 |
3 |
投影仪 |
台 |
2 |
4 |
相机镜头 |
个 |
2 |
5 |
手机密拍密录取证设备 |
件 |
1 |
6 |
密录密拍设备 |
件 |
3 |
(技术要求详见询价 (略) 分)
五、询价通知书售价:一标段:300元/份;二标段: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略) (略) 二楼报名室( (略) 市工业路137号, (略) 北隔墙)。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8日下午15:00 (略) (略) 五楼开标厅( (略) 市工业路137号, (略) 北隔墙)。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标段:
1、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三个月(8-10月)的 (略) 保证明;
3、供应 (略) (略) 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
4、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三个月(8-10月)的 (略) 保证明;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供应商必须具有销售警用设备产品的经营范围并提 (略) 门关于销售警用装备产品的批复或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九、领取询价通知书时需携带的资料:
一标段: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近三个月(8-10月)的 (略) 保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二标段: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8月~10月纳税、社保证明;提供2015年审计报告;具有销售警用设备产品的经营范围并提 (略) 门关于销售警用装备产品的批复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 (略) 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 (略) 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地 址: (略) 市张衡路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市工业路13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
E-mail: * 63.com
(略) (略)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