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路西延段智慧快速路工程(杭绍台高速福全收费站至亭山立交)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禹路西延段智慧快速路工程(杭绍台高速福全收费站至亭山立交)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由/ 以/ 批准建设,项目 (略) 基础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基础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越城区、柯桥区。
2.2 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为杭绍台福全互通立交节点南侧,沿福漓公路布线向北延伸至规划杨绍线后向东延伸,至绍大线后向北延伸至绿云路/大禹路亭山立交节点,沿线涉及Y059乡道、树漓公路以及其它等级较低的道路。主线线位与辅道线位一致,为规划线位和拟合现状老路线位。主线高架双向6车道,地面辅道双向6车道,路线全长约7.9km。项目总投资约54.9亿元,建安费(含设备费)约35亿元(最终以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
2.3工程类别: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2.4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施工、监理、全过程跟踪审计、涉路安评、地质灾害评估、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常规检测)、公路桥梁检测(最多3次)、桩基检测、钢结构检测、成桥检测、BIM平台服务的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包括政 (略) 场询价)及相关服务等内容。
2.5招标控制价:370.62 万元(其中招标控制价编制费317.79万元;招标代理费52.83万元)。
2.6 计划工期:(1)施工标底编制须在收到图纸后30日内完成招标控制价编制初稿,图审通过后15日内进行修改调整并出具招标控制价送审稿,图审通过后30日内配合完成与标底复核单位的审核,并出具最终的招标控制价。(2)招标代理及其他控制价编制的工期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3)项目服务时间按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结算时招标代理费以施工中标价为基数(如分标段实施的,以累计施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审定后的施工标底造价为基数(如分标段实施的,以累计审定后的施工标底造价为基数)计算;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另行招标的,不再列入服务费的计算基数。若项目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不再追加招标代理费。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及所有服务类(如有)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的,则招标代理费按中标口径向该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在采购文件中明确。
3.2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分别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略) 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的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收费参照“招标文件3.5.1 招标代理收费项目及收费费率”中×60%的标准作为收费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收费参照“招标文件3.5.2造价咨询项目及收费费率”中×50%的标准作为收费基准价),投标报价在-5%~5%(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
3.3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及招标过程中的专家费、餐费和招标文件制作、公证费等费用,不包括审标费、交易服务费。监理、全过程跟踪审计、涉路安评、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常规检测)、公路桥梁检测(最多3次)、桩基检测、钢结构检测、成桥检测、BIM平台服务的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
3.4中标人还需承担本次招标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用(根据文件规定按实结算)、评标餐费(如有)、交通费(如有)等其他费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一个合同符合时间即可)从事过同一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招标控制价编制)。具体要求如下: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标价50000万元(以施工中标通知书中的金额为准)及以上的公开招标项目,同一项目 (略) 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以累计施工项目中标价为准。须提供招标公告截图、招标代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编标)、施工中标通知书,如招标代理合同和造价咨询合同为同一合同的,不再需要单独提供。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相关数据,则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
4.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3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2023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略) 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备案登记并在有效期间。
(3)企业在近二年内(2021年1月至2023年1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其他条件:中标人在中标后须组建1个造价团队负责本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该造价团队的人员合计不得少于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人员不得重复。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详见招标公告),团队人员须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09日至2023年0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8楼(浙江卓宏 (略) 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应提交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社保证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2023年度登记资格截图、 (略) 住建厅备案证明(省内企业不作要求)、企业在近二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自拟)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由受托人本人获取不得转托。另须填写以下表格,*@*q.com。
投标单位 | 资格要求业绩项目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电子邮箱号码 | |
姓名 | 专业资质 | ||||||
5.2招标文件获取:资料核验通过后,招标人将电子招标文件发送给各单位。
5.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元。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7万元,在2023年05月16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采用电汇或转账的形式。账户名:浙江卓宏 (略) ;账号:*86;开户银行:中国 (略) 绍兴分行。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 10 家。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 (略) (略) (解放大道288号)2107招标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无需参加开标会议,但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告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7.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
7.4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基础 (略)
地址:解放大道288号
联系人: 田锦
电话: 0575-*
代理机构:浙江卓宏 (略)
地址: (略) 越城区凤林西路亿兆大厦18楼
联系人:王荧
电话: *
投诉质疑受理单位: (略) (略)
联系人:陈丽英
电话:0575-*
招标人: (略) 基础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 (略)
2023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