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 (略) 长泰区锦溪儿童公园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长泰区锦溪儿童公园及配套工程项目的纪要》( (略) 长泰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59号)精神及福建 (略) 提供的《 (略) 长泰区锦溪儿童公园工程概算审核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407-*-04-01-*)。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的建设有 (略) 公园绿化配套,对 (略) 品质、 (略) 微气候、增进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名称: (略) 长泰区锦溪儿童公园工程。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长泰区武安 (略) 南侧。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 (略) 中骏云景府小区红线 (略) (略) 退让绿地处,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呈环形带状公园,主要建设公园步道约758米、人行道约1000米、景观长廊1组、休息廊架1组及儿童游乐设施等,主要包含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599.*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
本投资概算作为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
七、项目建设时间:6个月。
八、招标内容: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展开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请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0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0〕11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专篇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请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 (略) 长泰区锦溪儿童公园工程概算审批表。
(略) 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