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济南市莱芜 (略) 高炉废料分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1月12日- * 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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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业务窗口(莱芜区龙潭东大街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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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济南市莱芜 (略) 高炉废料分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济南市莱芜区高 (略) 安仙村南 | 济南市莱芜 (略) | 盐城 (略) | 本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区高 (略) 安仙村南,项目总投资 * 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购置料仓、给料机、电动筛、粉碎机、球磨机、磁选机、压滤机、棒磨分离机、输送机等生产设备,建设高炉废料分选生产线2条,以钢渣、炉渣、除尘灰为主要原料,经上料、破碎、棒磨、磁选、筛分、球磨、压滤等工序,年产超细粉 *** 吨、铁精粉 * 吨。 | (一)做好废气的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不得建设燃煤(油、气)锅炉;职工饮水采用电加热器;不设食堂和宿舍。加强各工 (略) 管理,各类废气须按照环评文件提 (略) (略) 置,确保项目运营后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在上料、破碎、磁选、筛分、棒磨/圆锥破、球磨、铁粉球磨 (略) 集气罩收集粉尘,经脉冲式 (略) 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 )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6)表2标准;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限值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6)表2标准。 (二)做好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废水 (略) 理 (略) 门清运。 (三)做好噪声的管理与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时封闭车间、 (略) 、并采用基础减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厂界噪声须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8)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器收集粉尘混入产品外售;废布袋、废滤布、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门定期清运;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外售作建材等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委 (略) 置。一般固 (略) (略) 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 0)要求, (略) (略) 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1)及其修改单。 (五)加强环境风险的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制定防范污染措施的应急预案。污染治理设施出现故障或出现异常排污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及时报 (略) 门。 (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变更,按照新的国家法律、法规、 (略)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