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12-20
巫溪县大宁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
(略) 巫溪县大宁河上游沿线 | 20000 | ||
巫溪县 (略) | 曹福刚 | ||
5184.59 | 350 | ||
2025-03-20 | |||
新建 | |||
大宁河汉风神谷至大宁古城段进行综合治理,包括新建污水管网11公里,生态沟渠10.3公里,日处理能力150 立方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新建生态护岸9.8公里,生态步道9.8 公里,生态隔离带 0.04 平方公里,生态护栏9.8 公里。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地面开挖、回填、土石堆放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粉尘),以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采取大风天禁止施工作业,同时散体材料装卸必须采取防风遮挡等降尘措施,通过洒水降尘措施及加强施工管理的方式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当地农户旱厕收集措施后通过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排放至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管道试压废水只含少量在施工过程中进入管道的机械杂质、泥沙采取沉淀处理后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就近沟渠 | |||
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食宿均依托周边农户,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周边农户已有设施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本工程所产生的挖方均用于填方作业,无弃方产生。施工期间产生少量建筑垃圾,主要为钢管材、水泥、砂以及混凝土块、废包装材料。部分施工废料部分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施工队*统一收集清运至周边合法建筑渣场处置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仅在白天进行,建议建设单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与受影响的居民协商等措施,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应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采取限速行驶;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进出路线;在站场施工时,要求施工方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工作,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噪声影响属可接受范围。 | |||
有环保措施: 根据施工阶段的不同,对不再使用的临时占地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缩短临时占地周期。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有序作业,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尽量缩短施工期,使土壤暴露时间缩短,并快速回填;施工结束后,立即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如人工绿化、植物护坡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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