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4-03-06 16: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4年3月6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1 | 阿拉善右旗小银洞沟矿区冶金用石英脉矿扩建50万吨/年露天开采项目 | 阿右旗阿拉腾朝格苏木查干德日斯嘎查 | 阿拉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该项目位于阿右旗阿拉腾朝格苏木查干德日斯嘎查。该项目年 开采加工矿石量50万t,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面积为0.7201km2,开采深度由2170~2100m标高,并于矿区东北侧约3.2km处拟建破碎加工区和堆放场地等,占地面积34698m2。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场、破碎加工区、矿区道路、办公生活区、排土场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供电、供暖(电采暖)。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防治、生态环境恢复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55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6万元,占投资的1.71%。 | 报告表 | 宁夏 (略)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爆破、采剥、装卸及道路运输等环节应加强抑尘措施的落实,破碎筛设置于全封闭车间,原料及成品堆存于全封闭库,破碎筛分工序产尘点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应确保矿区颗粒物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相应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通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跟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剥离的表土及废石堆存于排土场,表土用于后期生态恢复;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外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该项目位于生态环境脆弱地区,项目的生产运营活动要控制在矿区界线范围内,不得随意外扩、扰动矿区范围以外生境,运输车辆不得随意穿越、碾压草场,表土应单独堆存至废石场。项目要根据边开采边治理和矿区开采结束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确保矿山服务期满后,对项目造成的人为扰动区域,以人工和自然恢复相适宜的方式进行生态恢复和治理,确保稳定形成与周边协调的自然生态环境。 6、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 |||||
邮政编码 | * | |||||
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 |||||
电话 | 048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