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在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废轮胎(预估年产生量3000余条)需聘请有相关处置收回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鉴于在车辆维修的不确定性的特殊因素,本次比选仅确定标的物的处置单价和服务范围,不确定总数量和金额。不排除在合同期内零处置的可能性。
二、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2024年废轮胎处置比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GYGJ-QX-2024-0024
(三)采购方式:比选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略) 行政区域内)
(五)服务期限:一年。
三、处置清单及最低限价
标的物 | 品牌 | 规格 | 单位 | 最低限价:(元/条) |
废轮胎 | 不限 | 不限 | 条 | 41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比选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五)法人代表亲自参加评审的,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参加评审的,委托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自然人投标。
五、获取比选文件信息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29日 09:00时至 2024年9月2日 17:00时。
(二)地点: (略) (略) (略) ( (略) 南明区花溪大道426号)
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4年9月3日10:00。
(四)比选会议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9月3日10:00。
(五)比选会议地点: (略) (略) (略) ( (略) 南明区花溪大道426号)。
(六)缴纳投标保证金:根据项目《比选文件》要求金额。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现金或银行汇款
指定账号为:
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直属支行
账号:*412
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七)交纳要求
投标保证金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并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编制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保证金交纳须按项目名称进行交纳。
(八)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六、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略) (略)
项目联系人:李凯
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南明区花溪大道426号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