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机制,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购〔2017〕732号)及《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宿财购〔2017〕198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建设
维护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分网信息发布权威地位。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以下简称安徽分网)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依 (略) 唯一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络媒体, (略) 政府采购信息的统一发布平台。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应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自2017年9月1日起,所有政府采购信息均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推送到安徽分网统一发布。
二、及时完整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制度。政府采购信息包括集中采购项目信息、分散采购项目信息。各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等规定,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对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更正事项、采购合同、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和验收结果等信息公开薄弱环节,应当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责任。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容等要求,及时完整公开投诉和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管处罚信息。
推进协议供货和批量、定点采购等信息公开。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切实做好协议供货和批量、定点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自2017年9月1日起,除按照规定在安徽分网公开入围采购阶段的相关信息外,还应当公开具体成交记录,包括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成交金额以及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网上商城的具体成交记录,也应当及时推送到安徽分网予以公开。
三、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范围及主体
明确采购项目信息公开主体。采购项目信息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集中采购项目信息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公开,分散采购项目信息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公开。
明确监管处罚信息公开主体。监管处罚信息包括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信息,由财政部门负责公开。
四、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机制
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内控管理。财政部门、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作为本部门、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嵌入内控管理环节,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
严格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和推送机制。全县各级预算单位的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监管处罚信息都应当在安徽分网发布。对于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信息,在安徽分网发布的同时,还应当通过数据接口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发布(相关标准规范和说明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应当按规定在中央主网发布。
五、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
(一)明确责任主体。信息发布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集中采购机构是集中采购项目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分散采购项目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是泗县政府采购信息向安徽分网推送的责任主体。
(二)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门应当加大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将信息公开情况作为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和对采购人、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完善考核与检查指标体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信息公开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我局将不定期开展对各县区、部门、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并适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公开。
(三)开展评估考核。从2017年开始,财政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透明度第三方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第三方 (略) 所有县、区。
(四)实施动态监管和大数据分析。财政部门应当将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信息公开纳入动态监管范围,重点加强对单一来源公示、采购文件、采购结果和采购合同等信息的比对,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开展对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和信息公开情况的核查和动态监管,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原则。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依法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实现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切实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工作联系。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各地联络员应加强工作联系与沟通。请各单位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格式见附件)报送我局,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相关问题可由各地联络员与我局联系。泗县财政局采购股联系电话:0557-*
附件: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泗县财政局
2017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