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2023-2024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电梯集中采购B标段
答疑文件
此内容作为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申请人照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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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
提问1:资格预审文件P59页“注:1.高端产品定义:高端产品满足630-2000KG 的载重范围内的产品选型,且可满足轿厢高度拓展不低于 3000mm,且最大预留载重拓展不低于500KG 设计要求,”与招标技术需求书P16、P10页最大预留载重拓展不低于600KG要求,存在前后不一。请问以那条为准,请明确最大预留载重需求?
回复:依据招标技术需求书中的描述:高端型号630-1000KG区间的电梯产品装修预留载重要求为满足有偿选配升级拓展至500KG;高端型号1150-2000KG区间的电梯产品装修预留载重要求为满足有偿选配升级拓展至600KG执行。
提问2:资格预审文件P32-33页“电梯技术成熟性,要求各申请人投标的所有垂直乘客电梯产品型号获得《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电梯)》试验合格时间。”对此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问题(1):我司作为老品牌企业, (略) 场需要,高新技术的发展,不断对产品更新迭代,然按电梯型式试验报告时间,对电梯技术成熟性进行评价较为片面,是否可采取自我承诺产品成熟性?问题(2):本次集采范围至2026年5月31日,若中标后,在此期间投标人所投型号产品停产升级迭代如何处理?
回复:1.不可以;2.集采协议范围内的产品若发生停产、产品升级、产品更新等情况,中标单位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方,因中标人未提前告知相关情况对*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例如:停产、升级的产品,因中标单位未及时告知导致*方按原产品进行销售展示)。并且中标单位承诺集采范围内的产品升级、更新后的产品,其档次、功能、品质等不得低于原产品,且升级、更新后的产品单价不得高于原中标单价。
提问3:资格预审文件P15页“开标程序,第3条 所有申请人完成解密后或在规定解密时间截止后,展示所有已上传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名单、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等申请基本情况。”从整个资格文件来看,未见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及交纳方式等,但该条表示需要展示“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希望再次确认是否交纳?
回复:资格预审阶段不用缴纳投标保证金。
提问4:招标技术需求书P18页关于临时用梯要求中:“临时电梯使用结束后,投标人对电梯进行重新检查、调整和整改工作。”临时用梯期间,因使用环境的恶劣,以及高强度的使用,势必会导致电梯不同程度的磨损与损伤,然而此类调整、修复,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等资源。希望能综合考虑临时用梯后的有偿修理,若同临时用梯协议签订方式,与需求方收取,希望招标方/业主方能协同参与。
回复:临时用梯阶段需签署临时用梯协议,其中包含“样板房临时电梯费用”和“临时梯使用费用”的费用标准。
提问5:招标技术需求书P19页“维保管理要求中第5)条 如因维保原因导致维保人员自身或乘梯人员伤害事故,或导致设备故障损坏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若后期非投标人维保所致,不应由投标人承担。希望调整为:“如因投标人维保原因导致维保人员自身或乘梯人员伤害事故,或导致设备故障损坏的,由投标人承担问题直接责任。”
回复:不予调整,请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6:投标时间靠近五一节,资料准备较多,希望能推迟到5月9日投标。
回复:不延期,请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7:评分标准中营业收入排名和总资产周转排名,这两项占比30分,都是属于营收高就是评分高的情况,两项分值太高不合理,且评分要大于85分才能通过评审,而这两项占比如果排名靠后,那么基本就无法入围。贵公司保障房和公共建筑商业电梯,是中国建筑行业发展30年的常规通用产品,无太大的技术差别和企业制造产别。这样只轮营业收入排名且要大于85分不合理。如果这两项不改动,那么应该允许分值大于70分的都能通过评审。
回复:评分标准中包含“生产经营水平”和“企业经营情况”,并且设置有最低分值;其中“企业经营情况”考核相对指标,与营业收入排名无直接关系;不予调整,请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8:贵公司保障房项目资金有政府支持,而政府的资金来源于税收,在成都当地缴纳税收贡献,应该有正面的积极意义。建议取消总资产周转率评分标准,改为在成都当地有税收贡献排名作为一项评分标准,来源于当地税收保障的保障房项目,通过鼓励中标单位更多的税收留在当地,形成税收正循环。
回复:根据相关规定,本地纳税不得作为招标要求;不予调整,请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9:《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2.4评分标准、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包括所有投标垂直乘客电梯型号完整的整梯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数据清晰可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疑问:申请人完全响应前提下,是否仅对技术指标优于技术要求的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
回复:可仅对技术指标优于技术要求的提供证明材料,需提供完整的整梯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数据清晰可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证明材料需齐全、完整,不得缺页漏页。
提问10:疑问:招标文件未明确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是否有招标代理费?
回复:本项目无招标代理费。
提问11:类似项目要求:同一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入库协议、战略协议等)范围内单项目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元的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疑问:1. 同一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入库协议、战略协议等)是否指近三年投标人与客户签订的单个周期内的框架协议(如2020至2022年度框架协议,而非2020年至今的多个框架协议)2.单项目设备合同和安装合同分开签订的,是否以设备及安装合同总金额作为单项目合同金额。
回复:1.是;2.是。
提问12:《第四章 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四、授权委托书中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疑问:若法定代表人不是中国人,无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能否提供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回复:可以。
提问13:《第四章 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五、申请人情况表要求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疑问:人民银行已不再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能否提供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作为证明材料。
回复:可以。
提问14:《第四章 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五、(二)申请人授权书。疑问:1、授权期限是否可以填写: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2、 (略) 盖实体章、申请人盖电子章。
回复:1.可以填写: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2.可以分公司盖实体章、申请人盖电子章。
提问15:《第四章 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八、投标货物技术性能的响应及详细描述,1)拟投标垂直乘客梯产品型号表:要求提供拟投标产品型号。疑问:申请人某一产品型号无法覆盖载重范围的,能否提供多个产品型号。
回复:接纳申请人在高端产品区域内,某一高端产品无法覆盖载重范围的,可提供多个高端产品型号,但要求在630-1600KG,1-2.5m/s(其中无机房为1-1.75m/s)区间内,必须为同一型号产品,且多个型号产品需满足招标技术要求中对各类产品的配置要求和产品能力拓展要求。
提问16:《第四章 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八、投标货物技术性能的响应及详细描述,1)拟投标垂直乘客梯产品型号表:若部分企业自身产品型号单一,无法有效区分通用产品和高端产品,则需以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的“产品名称”作为有效区分依据。疑问:通常一份型式试验报告可适用多种电梯型号,其适用的电梯型号在对应的型式试验证书中体现,若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无法区分时,能否同时提供型式试验证书,以证书中所列的适用产品型号作为区分。
回复:接纳以对应的型式试验证书所列的适用产品型号区分产品型号。
提问17:《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2.4评分标准、企业业绩“提供的业绩每具有1个已完成且至少含有一个本次投标垂直乘客电梯型号的类似业绩”。疑问:投标人在同一框架协议范围提供多个单项目合同以满足类似业绩要求的,是否在多个单项目合同内的所有的电梯型号均被视为这个类似业绩的投标型号。
回复:是。
提问18:《第四章 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十、(二)类似工程业绩表。疑问:1、货物主要技术参数如何填写?2、合同协议书是否可以只提供合同封面页(若有)、双方盖章页、产品规格页面(若有)。
回复:1.以所签订合同的货物主要技术参数填写;2.合同协议书所提供的页面须能体现出所要求的**方、项目名称、时间、金额、供货型号、盖章等内容,以便评审委员会评审,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68、69页要求。
提问19:《第五章 招标技术需求书》一、招标电梯产品技术标准:(1)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及相关更新修改单;疑问: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已废止,能否按企业标准生产,优于GB 7588-2003。
回复:按不低于*及相关修改单的标准要求和企业自身标准要求执行,且必须满足项目所在地电梯验收要求。
提问20:疑问:财务审计报告是否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以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回复:需要。
提问21:《第四章 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七、技术偏离表。疑问:申请人在《垂直乘客电梯设备技术性能参数指标中》填写的优于采购标准的参数指标是否需要在《七、技术偏离表》中按正偏离体现。
回复:不需要。
提问22:文件P4页“类似业绩是指:同一个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入库协议、战略协议等)范围内单项目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5900 万元的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疑问:此处是否应为同一个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入库协议、战略协议等)范围内各单项目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5900 万元的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而不是单项目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5900 万元的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
回复:同一个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入库协议、战略协议等)范围内多个单项目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5900 万元的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而不是一个单项目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5900 万元的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
提问23:文件P60页“本次投标时通用产品的型号不得与高端产品型号一致,否则评标委员会予以废标。(若部分企业自身产品型号单一,无法有效区分通用产品和高端产品,则需以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的“产品名称”作为有效区分依据)。”疑问:若我司在某产品领域仅有1个产品,其充分满足高端产品型号和通用产品型号的技术要求及拓展要求,能否以该型号覆盖响应高端产品型号和通用产品型号的要求?
回复:不可以,请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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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
相关附件:答疑(用印版)- (略) (略) 2023-2024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电梯集中采购B标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