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1000吨高端铝合金仿古装饰材料产品项目 | (略) 歙县经济开发区二期租赁黄山冠铭 (略) 2号厂房 | 黄山 (略) | 黄山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歙县经济开发区二期黄山冠铭 (略) 2号厂房,总占地面积为4100m2,购置剪板机、折弯机、激光焊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形成年产1000吨高端铝合金仿古装饰材料的生产能力。 | 项目打磨工序产生打磨粉尘,收集后经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喷塑工序产生喷塑粉尘,收集后经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固化工序产生固化有机废气,经光氧活性炭处理排放;天然气燃烧产生燃烧废气,跟固化废气一起排放;清洗工序产生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焊接、剪板、打磨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音器+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边角料、雕刻金属屑、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等,按照相关要求对其储存、处置,并记录产生量、处置量、去向和贮存量。 | 该项目于2023年6月12日在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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