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7 09:34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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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2-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2024-00346
- 责任部门:
九发改社会字〔2024〕73号
市教育局:
报来《关 (略) 第十一中学逸夫楼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的报告》(九教字〔2024〕15号)收悉。为改善校园环境,健全教育教学功能配套设施,经研究,原 (略) 第十一中学逸夫楼维修改造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401-*-04-01-*),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拟建地址: (略) 浔阳区青年路249号( (略) 第十一中学)。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改造建筑面积约455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学校逸夫楼整体加固维修、室内装饰;逸夫楼及南大门周围环境整治;电源扩容及相关设施设备采购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匡算为1600万元。
四、调整规定:如对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
五、其他事项: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六、批复时效: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统计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