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1日(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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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马关县马白镇兴隆街社区马中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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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马关县赢顺木炭厂建设项目 | 马关县马白镇花枝格村委会七园村小组 | 马关县赢顺木炭厂 | 楚雄驰恒 (略) |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马关县马白镇花枝格村委会七园村小组。租用钢架结构厂房 1400m2,配置制拌机 3 台,输 送机 3 台,烘干设备 1 套,水膜除尘器 1 套,地窖式炭化炉 16 口,引风机 3 台,机制炭生产线 1 条,建成年生产量为 1000 吨。项目包括主体工程、仓储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年工作约 300d,劳动定员为 10 人,实行轮班制,一天三班,工作 24 小时,均在项目内食宿。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100万元,环保投资为26.8万元,占总投资的26.8%。 | (一)废气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现场要采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降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及废弃物堆放设置在场内避风处,并采取覆盖等防治措施;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在行驶至村寨等环境敏感点时,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对建筑垃圾应及时收集处理清运,开挖土方及时回填,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周边环境。 (二)废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以及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冲洗废水等。 环评提出措施:在施工场地内开挖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将施工期废水收集后全部用于项目内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环评提出措施:①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应尽量统一布置在远离场界的地方,可增加主要噪声源与场界之间的距离。 ②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一些固定的、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如电锯、 切割机等单独搭建隔音棚;对移动的噪声源推土机、挖掘机等应安装高效消声器。 ③大型运输车辆出入施工现场时应低速行驶,并减少鸣笛。 ④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 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有效降低噪声值,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影响不大,并且影响随 施工的结束而消失。项目施工阶段场界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中的昼间标准,项目夜间不施工。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环评提出措施:(1)制定合理的取弃土方案,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弃渣场,严禁随意堆放和倾倒。(2)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理。(3)根据需要设置足够容量的、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和设施,分类存放,加强管理。(4)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对渣土垃圾的处置实施现场管理。(5)工地出入口路面采用水泥硬化;严格要求运输车辆按标准装载,封盖严密,防止运输材料的洒落。(6)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同时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设单位应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的固体废物处置清理工作。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一)废气环境影响 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粉尘、烘干废气、碳化过程产生的可燃性 气体、厨房油烟、汽车尾气和恶臭。原料锯末堆放于封闭式仓库内;于烘干后物料转运过程均为密闭式,即输送机、分料机均封闭,物料含 水率较高,以及各转运点均位于封闭式厂房内,通过封闭式厂房阻隔和沉降作用;烘干废气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高烟囱外排。项目炭化废气通过管道引至烘干系统进行充分燃烧,为烘干系 统提供热能(多余烟气直接进入水膜除尘设施),经过烘干系统的烟气最终经 过烟道直接引至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生活垃圾①应及时收集和运出每天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处置;化粪池内产生的污泥要及时清掏,定期清运处置。 (二)废水环境影响 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项目雨水经雨水沟管收集后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水膜除尘器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 中较清洁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提供给周 边农户用作农肥。水膜除尘器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 (三)噪声环境影响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加强绿化,降低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运营期灰渣和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底泥集中收集后,用作农肥;残损品只是成型棒的形状不完整,经过简单压碎后可回收利用;项目产生废机油经专用的回收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执行,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集中清运处置。 三、环境风险分析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防止非正常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四、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当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技术评审专家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后,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要求角度分析,马关县赢顺木炭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