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的产权归属于包头 (略) ,房屋产权清晰,目前闲置,未出租出借,且未做抵押担保并办理他项权,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本出租标的未办理房产证,本条款内容需受让人(投标人)自行查询、实地了解,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仅按出租方(招标人)提供资料进行披露,对其真实情况不负责。)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