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六安 (略) 名下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收回1宗国有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六安 (略) ,具体如下:
地块位于裕安区新安镇官塘村,不动产权证书号为皖(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面积8535平方米,用途为其他商服,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该宗土地使用权即全部收回。
三、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后续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依法予以落实。
四、上述被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已设定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应及时解除抵押合同,并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注销土地抵押登记手续。
五、上述范围内的土地应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方可依法另行安排使用。
(略) 裕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