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察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
4、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提出处罚意见;
5、法定的权限内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6、政府或县环境保护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本县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纠纷以及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和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进行调查,并参与处理;
8、负责现场稽查排污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实行排污申报登记、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情况;
9、协助国家环保部、省、市环保局做好大型项目环境管理工作;
10、负责自然生态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现场监督、监察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环境监察业务工作,执行环境监察报告制度;
12、参与编制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并对治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刘健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558—*
地址:临泉县城关镇港口路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