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仙塘镇东方红村民委员会:
报来“关于东源县仙塘镇东方红村公益性公墓山工程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源县仙塘镇东方红村公益性公墓山工程。
二、项目法人单位:东源县仙塘镇东方红村民委员会
项目统一编码:2311-*-11-01-*
三、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东源县仙塘镇东方红村,新建值班室、公厕、新建挡土墙36米、修建人行道210.7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墓地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完工后,可提供单墓位746座、双墓位180座。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999.32万元内。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关于东源县仙塘镇东方红村公益性公墓山工程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3〕161号);《关于东方红村公墓山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3〕898号);《关于同意设立仙塘镇东方红村公益性墓地的批复》(东民〔2021〕54号);《东源县林业局关于申请建设东源县东方红村建设公墓山工程项目的复函》;《党委会议纪要》(2021年6月9日)。
八、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3〕898号文要求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占用或损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新增违法用地。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