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3月20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472-*
通讯地址: (略) 青 (略) 45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年产*个石英坩埚技术改造项目 | 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装备大道 (略) (略) 东内蒙古栢 (略) 院内厂房 | (略) | 内蒙古祥砳 (略) | 项目建设年产*个石英坩埚粗品生产线(以下简称现有工程),车间内设置了熔融工段、切割研磨工段、纯水清洗工段等;后为提高产品质量, (略) 场占有率,企业决定增加酸洗工序,以生产精品石英坩埚,即本次技改项目。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0%。 | 废气:本次技改后大气污染物主要为6台熔制炉进料工序和熔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酸洗工序产生的氟化物,以及集气装置未捕集到的无组织颗粒物、氟化物。 (1)熔制炉进料粉尘及熔制炉烟气 本次技改后熔制炉运行过程产生废气为进料粉尘和熔制烟气,每台熔制炉进料口、熔制烟气分别由对应的集气罩进行收集,通过管道进入旋风除尘器进行处理。每台熔制炉设置1套旋风除尘器对进料粉尘及熔制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共6根,DA001~DA007),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熔制炉运行过程为密闭状态,可将熔制过程烟气全部收集。未被收集的粉尘主要为上料过程产生粉尘,其中大部分自然沉降于车间内,少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房外颗粒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B.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酸洗废气:本项目酸洗过程会产生含氟化物废气,通过“密闭全自动生产线+负压抽吸+两级酸雾喷淋净化塔”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有组织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厂界内氟化物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技改后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切割废水、研磨废水、低压冲洗废水、高压冲洗废水、酸雾净化塔中的喷淋废水和生活用水。 生活污水经园 (略) ,最 (略) 水质净化厂;切割废水、研磨废水、低压冲洗废水、高压冲洗废水、酸雾净化塔中的喷淋废水经厂区设置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同纯水制备废水一并经生产废水排放口进入园 (略) 最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 噪声:技改后噪声源主要为熔融炉、切边倒棱机、研磨机、水泵、风机、高压清洗机、低压清洗机和酸洗机等设备产生噪声,设备噪声在60~105dB(A)之间,通过将设备置于全封闭厂房内,对于噪声大的设备建设减振基础等措施减轻对外环境的影响。经核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电极、废模具、废砂、废坩埚、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金刚石、纯水设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氢氟酸溶液。本次技改固体废物暂存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区、污泥库房和危废暂存间,不新建固废暂存设施。 (1)废电极、废砂、废摸具、费干过、废边角料、废金刚石、除尘灰、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2)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回收利用。 (3)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至污泥库房,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4)技改后全厂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氢氟酸溶液,废氢氟酸溶液经密闭聚*烯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
内 (略) 回收、收集、转运危险废物项目 | 青山区110 (略) 院内 | 内 (略) | 内蒙古祥砳 (略) | (略) 东侧3座闲置库房,建设年回收、收集、转运5000吨危险废物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本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00%。 | 废气:本次技改后大气污染物主要为1#贮存库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产生VOCs(以非*烷总烃计),2#贮存库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产生VOCs(以非*烷总烃计),3#贮存库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产生VOCs(以非*烷总烃计)、HCl、H2SO4、NOX。 (1)1#贮存库废气 本项目1#贮存库内贮存的危险废物包括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49其他废物及废铅蓄电池,废铅蓄电池在发生破裂情况下产生酸性废气的情况极小,产生的量较少,本评价不做定量分析。 HW49其他废物贮存过程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成分复杂,故以综合评价因子非*烷总烃计。1#贮存库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厂房外非*烷总烃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2#贮存库废气 本项目2#贮存库内贮存的危险废物包括HW11精(蒸)馏残渣、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50废催化剂。贮存库内危险废物的种类多,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成分复杂,故以综合评价因子非*烷总烃计。 2#贮存库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厂房外非*烷总烃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3#贮存库废气 本项目3#贮存库内贮存的危险废物包括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2染料、涂料废物、HW34废酸及HW35废碱。 3#贮存库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厂房外非*烷总烃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 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来源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排水管道, (略) 北郊水质净化厂,属于间接排放。项目区废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限值。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废气处理风机、车辆运输噪声等。通过将设备设置减振垫并置于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予以降噪。厂界北侧、西侧及东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厂界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区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包装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VOCs 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活性炭装入专用桶内,加盖后贮存于项目区内1#贮存库HW49贮存区内,同其它危险废物一同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废包装桶、废包装袋贮存于项目区内1#贮存库HW49贮存区内,同其它危险废物一同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