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申请审批河源市连平县城镇老旧小区(第三批)改造项目(一期)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连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河源市连平县城镇老旧小区(第三批)改造项目(一期)(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0-*-04-01-*)概算审查意见。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连平县元善镇辖区内。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连平县 (略) 片区、法院片区、边贸城片区、天地街片区等4个片区共约9500.32平方米外立面改造,865米楼梯栏杆修缮,新建DN200消防水管575米和室外消火栓10个、干粉灭火器338个,路面改造约3180平方米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513.*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41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元,预备费用24.*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按 (略) 填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附件:河源市连平县城镇老旧小区(第三批)改造项目(一期)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