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略) 拆迁安置房项目及景宁县澄照副城创业园邻里中心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
招标序号:景招A[2024]059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 (略) (略)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联系人及电话:应芳芳、蓝浩0578-(略)
公示时间:2024年 11 月28日至2024年 12 月 2日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4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中标价(元) | 工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1 | 浙江 (略) | (略)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雷霞 |
2 | (略) | (略)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其中景宁县澄照副城创业园邻里中心项目争创九龙杯。 | 吴红波 |
3 | 绿城房地产 (略) | (略)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其中景宁县澄照副城创业园邻里中心项目争创九龙杯 | 陈胜 |
4 | 浙江 (略) | (略)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合格,其中景宁县澄照副城创业园邻里中心项目争创九龙杯。 | 陈聪武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 (略) 。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 (略) (略)
时间: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