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海螺 (略) 工业盐资源化利用制备干法固化烟气脱硫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工业盐资源化利用制备干法固化烟气脱硫剂项目 | ||
建设单位: | 安徽海螺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公示时间 | 2024.8.1-2024.8.7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芜湖经开化工园区安徽海螺 (略) 内。企业《安徽海螺 (略) (略) 产研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外购碳酸氢钠进行复配生产年产*吨脱硫剂不再建设,利用空置的1#、2#车间建设1#、2#联合厂房,建筑面积4036.06m2,购置小苏打反应釜、脱铵釜等生产设施并配套环保设施,形成*t/a脱硫剂(小苏打),副产1.*t/a氯化铵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原料来源控制。严格控制进场原料,严禁危险废物进厂,每批次进厂的原料均进行检测、指标控制,经检测合格后用于本项目的生产。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带滤机清洗工序产生的小苏打清洗水部分直接回用于盐析环节,部分回用于脱氨塔,再进入盐析环节,全部回用于工艺系统,不得外排。锅炉排污水、间接循环冷却塔排水经1#污水处理系统(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2024)中表1标准作为原料矿化剂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 (略) (略) ,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前,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2#污水处理系统(中和+混凝沉淀+生化)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水质要求作为绿化用水。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2#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由化工园区专管接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落实施工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无组织管控要求。落实清洁运输有关政策要求,运输车辆应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 (略) 移动机械。鼓励按照绩效A级或引领性等级进行设计建设。本项目各类拆包机、反应釜、储罐、管线等均全密闭,储罐、反应釜等均设置气相平衡管,收集后通过脱氨塔处理后经排放;干燥废气经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燃气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锅炉燃烧废气经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化池加盖+管道收集+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后排放。工艺系统装置区和碳酸氢铵原料储存区未收集的逸散氨气、盐酸储罐呼吸气部分逸散氯化氢气体无组织排放。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强。采用了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处理,合理布局设备,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降噪设施的有效运行。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废机油及其沾染物、实验室废液、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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