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10号)、《 (略) (略) 关于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和认真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的通知》(南农【2013】188号)等文件,我县实施的动物检疫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元,其中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内部装修与外观形象建设,于2023年12月1日在临江镇、河滨街道、水北街镇、九牧镇、忠信镇、仙阳镇、莲塘镇开展建设,2024年5月9日完工,现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经福建省 (略) 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浦城县 (略) 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合格。我县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和维修资金#元,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
浦城县 (略)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