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荆山河上中段(湾沚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3-*(行政审批窗口)
通讯地址:湾沚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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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略) 荆山河上中段(湾沚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湾沚区陶辛镇镜内
建设单位: (略) 湾沚区水务局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佑泽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略) 荆山河上中段(湾沚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项 (略) (略) 湾沚区陶辛镇范围内,项 (略) 湾沚区人民政府2024 年政府投资项目及资金计划安排表(湾政秘〔2024〕16号),工程治理范围自荆山河小坝咀至渭湾滩,治理堤防总长度11.8km。主要建设内容为:(1)堤防加固4.26km。(2)河道疏浚1.72km。(3)护坡护岸:荆山河中段及方村河堤防护岸范围自陶辛圩皖赣铁路至荆山闸,长度1.31km;荆山河上段河道护岸范围自荆山河上段胡湾河口至百鸟滩控制堰,两侧护砌,长度合计3.46km;堤岸生态修复范围自陶辛圩胡湾河口至百鸟滩控制堰,长度2km。(4)防汛道路:新建荆山河陶辛圩段防汛道路,自新塘二桥至湾石路,长度5.5km。(5)建筑物工程:拆除重建四门排涝站,设计抽排流量1.8m3/s,引水流量0.5m3/s;新建百鸟滩蓄水坝,坝顶高程6.5m;新建奚村引水闸,引水流量为2m3/s。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规范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优化施工组织,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植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2、大气环境: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禁止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对施工道路进行固化、洒水处理;使用商品沥青混凝土铺设路面,须采取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规范作业,降低沥青烟气排放。
3、水环境: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周边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冲洗废水通过隔油沉淀池有效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有效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使用。运营期,泵站不设常驻现场操作人员,无生活污水产生。
4、声环境: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路线,敏感区附近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运营期泵站设备噪声采取封闭、减振、隔声等源头预防措施,日常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切实减轻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筑垃圾应优先综合利用,不可利用的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线路运往指定场所;施工弃土和清淤底泥作为堤防区域填塘固基用,施工结束后据周边地貌进行生态修复;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浮油及污泥属危险废物,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机构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