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企事业单位和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环发〔2023〕7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宿迁韩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公众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简况
建设单位名称:宿迁 (略)
地址: (略) 沭阳县刘集 (略) 路15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SON JIYOUNG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金寿男:*
3、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向我公司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3)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现场了解情况,我方将提供方案或解答;我公司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
4、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项目运行期间,公众仍可通过现场踏勘、网站、电话、信函、或 (略) 提出宝贵意见。
5、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