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海南区公乌素固废填埋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 (略) 海南区公乌素固废填埋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海南区公乌素固废填埋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海南区公乌素露天煤矿一采区东帮剥离采坑区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通 (略) 海南区及周边工业园区企业的煤矸石、粉煤灰、电石渣、炉渣、脱硫石膏及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后,对矿区环境进行修复治理。项目无新增用地,现有库容*m3,本次将西侧填埋标高由1240m增加至1270m,库容增加*m3,扩建后总体库容*m3。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乌海 (略)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君正 (略) 交叉口中国银行3楼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生态环 (略)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471-*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新城区海拉尔东街7-1号内蒙古 (略) 第6层、7层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和途径与建设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