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高新区分局拟对惠州永平建基水泥制品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惠州永平建基水泥制品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 (略) 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惠州永平建基水泥制品生产制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永平 (略) |
建设地点: | (略) 仲恺高新区潼湖镇永平上村小组李计发厂房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元,总占地面积为*m2,建筑面积为7571m2。主要从事承插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和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的生产,年生产各种规格的承插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合计*米,各种规格的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米。项目定员110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实验废水和搅拌机清洗废水收集至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用水,不外排;进出厂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全年收集的雨水(含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渠收集汇入雨水沉淀池,待雨水沉淀池满负荷后再经转换阀排 (略) ,收集的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自然养护用水,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进入下塘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项目产生的砂石装卸粉尘、堆存扬尘、车辆运输扬尘、物料输送粉尘、投料粉尘、水泥储罐呼吸粉尘、搅拌粉尘以及焊接烟尘等,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者。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和4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布袋、废钢筋边角料、实验废物、废焊渣、废模具、混凝土残渣、不合格品、一般沉淀污泥等, (略) 回收处理;废包装桶、废抹布和手套、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沉淀污泥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5、环境风险:针对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做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仓库和车间应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做好厂区建筑物消防措施,应定期检测防雷、防静电以及消防设施。全厂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予以执行。 |
公众参与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