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员:
我中心发布的原定于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30进行的浙江余杭储备油公开竞价销售交易会(国粮浙交2024第744号),应委托方(杭 (略) (略) )要求,现将交割细则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公告如下。
一、交割细则增加第十一条:“竞得方不得使用提货时的原包装直接销售该批粮油,因直接原包装销售产生的责任由竞得方自负,与委托方无关。”
二、其他内容均不作变化。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仔细阅读国粮浙交2024第744号公告及本补充公告后参加报名交易。
特此补充公告。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