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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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2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7,*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根据湖北三峡 (略) 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教学行政区(15#、23#、24#楼及场平)施工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提问1:能否在定标阶段补充提供相关认购合伙人企业份额证明材料?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定标要素“项目资金保障”的证明材料要求已修改,详见答疑文件。 提问2:由于资格预审2-1 近3年财务状况表中的财务审计报告附件为2020年、2021年度、2022年度,但投标时间是2024年7月1日之后,投标文件是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2020年、2021年度、2022年度还是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调整为2021年、2022年度、2023年度,且投标函第七条需要做出变更内容说明吗?请明示! 答复:本项内容为系统固化不可修改,各投标人只需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上述情况无需填写《投标函》第7条的资格条件变更说明。 提问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8条政府采购政策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 与资格预审阶段相反,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人向小微企业分包达到30%以上不加分。 答复:请以答疑文件要求为准。 提问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条分包中“注: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4 年3月27日印发的《关 (略) 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的,承包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5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包人自身属于中小企业的除外。”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人必须向联合体成员和分包单位中属于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达到项目预算总额的50%以上。 答复:政策解读以行业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提问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条中执行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如有)是否采用,如采用,请明确G和Q值。 答复:本项目不采用,无G和Q值。 提问6:公共教学楼清单中*钢管柱清单特征描述中含防火涂料、面漆等内容,*金属构件刷防火涂料-柱防火涂料有单独列项以及面漆均单独列项,是否清单特征描述有误,防火涂料及金属面漆是否另计。 答复:请以答疑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问7:学生活动中心建筑装饰工程清单中*块料地面清单特征描述中地1、2、3:1.1.2厚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另加)是否有误,*楼(地)面卷材防水已单独列项,1.1.2厚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是否另计。 答复:请以答疑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问8:公共服务中心清单中*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浇灌)清单特征描述混凝土等级为C45,根据图纸描述混凝土等级均为C35,是否清单有误,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2024年7月2日上传的答疑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问9:招标文件未明确具体的计划开工日期,请明确具体的计划开工日期,以便编制进度计划; 答复: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24年7月30日,请暂按此日期编制进度计划。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提问10:请提供CAD版本的总平面图,便于平面图的绘制; 答复:详见本次上传的答疑文件。 提问11:现场总包临建区是否由业主指定位置搭设,请明确具体位置; 答复:可征求业主意见后根据现场情况自行确定。 提问12:请提供24#-公共服务中心基坑支护图纸。 答复:详见本次上传的答疑文件。 提问13:专用条款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承包人投标文件投标函及附录、投标文件其它内容;(8)其它合同文件。 ”----专用条款合同文件先解释顺序与协议书中顺序有矛盾,应以协议书为准。 答复:以答疑文件为准。 提问14:合同条款提问: (1)专用条款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完成施工所需水、电、 (略) 接驳的时间及地点为: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略) 接驳点及接驳,由投标人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自行考虑并解决,其发生费用及施工中用水、用电、通讯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交给承包人的施工场地,至少要达到到达施工 (略) 畅通,施工用水接到施工现场,施工用电接入点距离施工现场不超过50米,对于超出次范围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不含在报价内。 (2)专用条款3.1.2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9) (略) 重点工程,为配合各类公益活动需要,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 因此而下达的对施工场地清扫、整理、挂贴标语标牌等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指令,由此增加的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对此类费用另行计价支付(发包人突发性、应急性需增设的公益活动增加的费用除外)。---此项费用以我方报价中的安全文件施工费为上线,超过部分由发包人承担。 (3)专用条款3.1.2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1)承包人向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专业分包方)提供作业场区、交通通道、 塔吊、用水、用电和相关脚手架等方便,并对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其相关配合 费用(不含专业分包方施工产生的水电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量支付。承包人若 不配合,每发生一次记一次一般违约责任。--- “对于承包人向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专业分包方)提供作业场区、交通通道、 塔吊、用水、用电和相关脚手架等方便,并对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管理,”进行管理的应收取总包服务费,对于使用承包人作业场区、交通通道、 塔吊、用水、用电和相关脚手架等费用按实计取。 (4)专用条款3.1.2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23)如遇石方爆破需聘请爆破监理,其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施工单位在爆破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对周边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损害,因爆破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或修复。---- 石方爆破需聘请爆破监理,费用应由发包方承担。 (5)专用条款6.5.2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预付计划: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后 开工之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该项费用的 60%。支付计划:在后期进度款的 支付中分三次扣回。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 10% 。 上述预付款金额已包含预付的当年施工进度计划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60%。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全部投入到安全文明生产和扬尘污染的防治中并做到专款专用。----- 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属于预付款性质,不应扣回;预付款建议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合同额10%支付 (6)专用条款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①、对 (略) 场价的报价,当工程量较招标工程数量增加(含因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加)时,超出招标工程数量的部分按评标质询书面承诺执行或按照与投标价格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确认后单价执行; ②、对 (略) 场价的报价,当工程量较招标工程数量减少(含因变更导致的工程 量减少)时,减少的工程数量部分按评标质询书面承诺执行或按照与合格投标人该项的平均报价的原则,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确认后的单价予以扣减;---工程量增加或者减少,应按照统一标准调整或按照投标报价调整 (7)专用条款10.4.1 变更估价原则 (8)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计时工,计时工单价按承包人中标价中的普工计。---- (略) 场价格计取 (8)专用条款11. 价格调整 第 3 种方式:构成工程实体的调价材料(砂、石、水泥、商品砼、水稳层、沥青、钢材) 市场物价变化在±5%以外时(不含±5%)调整价差,价差部分只计取税金,其它材料不予调整----建议增加砌块、电缆等材料 (9)合同中罚款比较多,且几处罚款金额比较大---建议增设罚款总数不超过合同额3% 答复:以上合同条款内容请按答疑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16:图纸疑问 1、给排水图纸无设计说明;2、请提供总平面布置图; 答复:第一项回复:给排水设计说明利用24#子项。第二项回复:请以本次答疑上传的图纸为准。 提问17:根据《关于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9项工程量计算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文[2013]39号)附件1“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有关问题的明确”,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管沟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方、石方工程量。请明确清单里是否包含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清单编号:*、*) 答复:清单工程量包含工作面及放坡工程量。 提问18:清单中项目名称挖基础土方,工程量是清单净量还是已按定额量(已考虑放坡和工作面等) 答复:根据《关于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9项工程量计算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文[2013]39号)附件1“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有关问题的明确”,清单工程量包含工作面及放坡工程量。 提问19:清单中项目名称挖基础石方,工程量是清单净量还是已按定额量(已考虑放坡和工作面等,特别是有桩基础的承台部分石方) 答复:清单工程量包含工作面及放坡工程量。 提问20:清单中项目名称回填方,是考虑场地内转堆运后回填,场区工作面是否足够 答复:详见答疑文件中的清单描述。 提问21:清单中项目名称余方弃置,是否按编制说明5km计 答复:详见答疑文件中的清单描述。 提问22:清单中项目名称截桩头,是否已考虑桩头护筒扩大的工程量 答复:已考虑。 提问23:清单中项目名称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成孔),暂定长度是否已考虑已超灌部分 答复:暂定长度为有效桩长,清单工程量包含超灌部分。 提问24:清单中项目名称砖基础,砖胎膜抹灰是否已考虑,还是后期按图计算 答复:详见答疑文件中的清单描述。 提问25:清单中项目名称屋面防水,工程量是清单净量还是已按定额量(已考虑翻遍、加强区域等) 答复:按现行清单计算规则执行。 提问26:清单中所有脚手架,是否按盘扣式脚手架计(原钢管式扣件脚手架已废止) 答复:脚手架类型由投标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自行考虑。 提问27:清单中单项外脚手架计算为砌体3.6以上内外砌体部分,抹灰等未列3.6m以上部分,是否计入抹灰等工程中,还是按此报价,后期按图计算 答复:以本次答疑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问28:清单中单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按项计,未列桩基钻机等机械,是否包含 答复:清单项目特征写明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的机械,施工所用到的大型机械的种类、型号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29:清单中钢结构是按现场除锈防腐还是预制加工厂成品考虑 答复:详见答疑文件中的清单描述。 提问30:清单中设备基础模版螺栓套,是否由包含螺栓套,还是后期按图计算 答复:设备基础模板,包含模板施工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31:清单中矩形梁模板,是否包含弧形梁,还是后期按图计算 答复:清单工程量为所有梁模板工程量(包含弧形梁),报价自行考虑。 提问32:清单中地下室外墙模板,是否由包含止水螺杆费用,还是后期按图计算 答复:地下室外墙止水螺杆单独列项,根据清单自行考虑。 提问33:桩基等非常规检测(如静载、高应变、小应变等)未列项,是由招标人统一支付 答复:按照答疑文件和合同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提问34:23#清单中窗,外墙是否按幕墙计 答复: 详见答疑文件中的清单文件。 提问35:招标文件P9页3.2.1中计价要求,本工程适用版本有: (略) GCCP6.0 6.4100.12.124宜昌地区导入xml文件后,分部分项报表格式与工程量清单(PDF)不一致,总价措施编号不一致。请问用广联达导入的xml生成的投标文件报表格式不一致是否可以? 答复:相关软件问题 (略) (略) 。 提问36: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合同工期不一致,请明确。 答复:以答疑文件的合同工期为准。 提问37:在资格预审中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资料能否直接使用,如可以,是否需要修改落款日期? 答复: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38:请明确社保缴费证明查询时间是否与资格预审一致? 答复: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查询时间可与资格预审时提供的一致。 提问39: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中仅包括本项目房屋建筑图,是否可补充本项目建筑平面图,以便施工场地布设和施组部署。 答复: 请以答疑文件中图纸为准。 提问40:根据工程量清单,24号楼公共服务中心包含地下室,但相应图纸中未见基坑开挖及支护设计图纸,请予以核实。 答复:请以答疑文件中图纸为准。 提问41:安装工程主材是否有品牌要求? 答复:按照中上等主材品牌考虑。 提问42:市场铜价波动较大,调价材料是否可增加电线电缆?市场预拌砂浆价格波动较大,调价材料是否可增加预拌砂浆? 答复:请按答疑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43:图纸相关(1)公共教学楼给排水图纸中无设计说明,请提供。(2)公共教学楼暖通图中无设计说明,请提供。(3)学生活动中心给排水图纸中无设计说明,请提供。(4)公共服务中心暖通图纸中无设计说明,请提供。(5)公共服务中心图纸中无人防图纸,请提供。 答复:第(1)-(4)项答复:公共教学楼、学生活动中心排水设计说明利用24#子项,公共教学楼、公共服务中心暖通设计说明利用23#子项。第(5)项回复:请以本次答疑文件中图纸为准。 提问44:工程量清单第1页中 (略) 6.4100.12.124宜昌地区,但招标文件中未提及,请明确投标软件版本号是否只能按6.4100.12.124,还是可自行考虑? 答复:请投标人按答疑文件要求自行考虑。 提问45:政府采购政策在资格预审文件正文中显示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而在招标文件正文中显示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两个地方描述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8条款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中“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3.8政府采购政策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答疑文件要求为准。 提问46:资格预审文件中工期为300日历天,招标文件中工期为200日历天,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答疑文件要求为准。 提问47:招标文件正文中5.1质量要求罚款过重,请问是否可调整为合同总价款的1%,并且建议补充若获得湖北省优质工程奖,则依据《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实施办法 鄂建设规〔2014〕2号》第八条第(三)条对承建方进行奖励。 答复:请按答疑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48:将招标文件XML导入广联达后,显示工程排污费有计取,请明确是否可手动归0。 答复:请按答疑文件要求执行。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定标要素“项目资金保障”的证明材料以答疑文件的要求为准。 三、本项目的图纸以本次答疑发放的图纸为准。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18日9时00分。 五、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2元(大写:*亿零*佰零*万*仟*佰***元*角*分)。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文件请各投标人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菜单中进行领取。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联系人:毛玉婷 联系电话:0717-* 联系地址: (略) *家 (略) 41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717-*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日 期:2024年7月2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