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2025年度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招标”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四项“评标内容与标准”中的“财务状况”修改如下:
评分项目 | 分值(分)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备注 | |
公司基本情况 30分 | 财务 状况 | 12 | 2023年营业收入(包括造价咨询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的收入、招标代理收入,不包括监理\会计审计的收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略)元(含)以上的得12分;(略)元(含)-(略)元(不含)10分;(略)元(不含)以下的得3分。 | 以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
招标人:浙江新 (略)
2024年12月11日